2023年度河北省城乡融合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公告
河北省城乡融合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开始启动2023年度“城乡融合发展”科研专项申报,现就做好本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眼于乡村振兴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河北省转型发展的迫切需要,对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进行理论、实践和应用全方位研究,解决城乡融合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全面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智库服务。
二、选题方向
科技创新与区域产业发展、城乡要素市场一体化、城乡文化融合发展、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土地利用转型等相关问题。
申请人请参照选题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自行拟定具体题目进行申报,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三、申报要求
1.凡我校教师以及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校外人员申报须至少有一名我校在职教师作为课题组成员。
2.申报人最多主持1项并参与1项“城乡融合发展”科研专项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项“城乡融合发展”科研专项项目。
3.在研的河北经贸大学科研基金项目及各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专项。
四、项目立项
1.本次申报,拟资助重点项目不超过5项,一般项目不超过15项。确认项目不限项,符合《河北省城乡融合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科研专项项目管理细则(试行)》要求的均可申请。
2.申报人须根据承诺要求进行申报,承诺成果多少和等级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项目立项后项目主持人须按照所承诺任务完成课题结项,结项要求参见《河北省城乡融合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科研专项项目管理细则(试行)》。期刊论文分档参照《河北经贸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及调整规定执行。
五、经费预算
请参照《河北经贸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1版)》填写河北经贸大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预算。
六、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1.纸质版《河北省城乡融合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科研专项申请书》(见附件)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
2.电子版《河北省城乡融合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科研专项汇总表》及《申请书》(见附件)。
申报人请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交至公共管理学院404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59398667@qq.com。
联系方式:0311-87656239,张老师
科研处
2023年4月3日